用户服务协议

「千虑」智能法律信息服务平台
运营方:成都在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本号:V1.0 |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0日 | 生效日期:2026年6月10日
备案信息:网站(deepponder.com.cn、deepponder.cn)ICP备案号 蜀ICP备2026027339号-1、蜀ICP备2026027339号-2;微信小程序"千虑随身法律顾问"备案号 蜀ICP备2026027339号-3X。

重要提示(请务必在使用前完整阅读)

本《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与 成都在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们"或"平台运营方")之间就使用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而订立的协议。

本协议中以加粗形式标识的条款,涉及免除或限制平台责任、您应承担的义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等与您重大利益相关的内容,请您重点阅读。

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注册账户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

本平台仅向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用户提供服务。如您未满 18 周岁,请勿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平台 / 本平台:指由平台运营方拥有并运营的"千虑"智能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包括其网站(deepponder.com.cn、deepponder.cn)、微信小程序"千虑随身法律顾问"及相关客户端。

1.2 平台运营方:指成都在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平台的技术开发、运营维护,并向用户提供 L1、L2 级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服务。平台运营方不是律师事务所,不提供法律服务,也不出具任何法律意见。

1.3 合作律所 / 合作律师:指依法取得执业许可、与平台运营方签署合作协议并入驻本平台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在咨询阶段,平台可通过算法向您推荐适配的执业律师;当您选择并支付 L3 服务费用时,您即与所推荐/所选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下称"合作律所")就律师服务建立委托关系。合作律所及其律师是 L3 级律师服务的独立提供方与责任主体

1.4 AI服务(L1/L2):指平台运营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向用户提供的法律信息检索、问答、文书要素提示、文书生成等信息技术服务

1.5 L3 律师服务:指由合作律所通过本平台向您提供的律师咨询、文书代写、诉讼指导等法律服务。该服务由您与合作律所单独建立委托关系,详见第六条。

1.6 用户 / 您:指注册、登录并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7 服务费用:指您为使用 L2 付费AI服务及 L3 律师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 协议的接受、范围与变更

2.1 本协议适用于您对平台 L1、L2 服务的使用。对于 L3 律师服务,除本协议外,还应同时适用您与合作律所之间另行签署的《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或同等文件)。两者冲突时,就 L3 律师服务事项,以《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为准。

2.2 平台运营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或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并以平台公告、站内信、弹窗等合理方式提前通知。修订内容自公示的生效之日起施行。您在协议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如不同意,应停止使用并可注销账户。

2.3 平台运营方可在本协议框架下另行制定具体服务规则、操作指引(如《AI服务使用规范》《付费与退款规则》等),该等规则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分级

3.1 L1 免费AI服务 平台运营方向您免费提供基础的法律信息查询、智能问答、常见问题解答等功能。该层级输出内容较为概括,仅供您初步了解一般性法律信息。

3.2 L2 付费AI高级服务 您付费后可使用进阶功能,由人工智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生成各类人工智能生成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合同协议、各类申请与声明等。

3.3 L3 律师服务 您付费后,可由合作律所的执业律师为您提供律师咨询、文书代写、修改、诉讼策略指导等服务。该服务的提供方、履行方及责任承担方为合作律所,而非平台运营方。 平台运营方在 L3 服务中仅提供撮合、技术支持及代收代付等辅助功能。

3.4 各层级服务的具体功能、范围、限制及收费标准,以平台届时公示的内容为准,平台运营方有权基于运营需要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第四条 服务性质与重要免责声明(核心条款,请重点阅读)

本条是本协议的核心条款。您理解并确认,本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以协助、参考、建议为目的,平台收取的费用相较于传统法律服务显著较低,与之相对应的服务定位与责任范围亦受到本条约定的限制。

4.1 AI服务(L1/L2)不构成法律意见

(1)L1、L2 服务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不属于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不构成、也不应被理解为针对您具体情形的法律意见、法律建议或专业判断。

(2)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仅供参考,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完整、过时、与您实际情况不符,乃至错误(包括"幻觉"现象)的情形。您不应将其作为作出任何法律决策或采取任何行动的唯一或最终依据。

(3)任何人工智能生成的文书,在正式使用、签署、提交司法或行政机关之前,必须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审核确认,或由您自行核实。 因您未经核实直接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2 服务的建议性质与决策自负

本平台(含 L1、L2、L3)提供的所有分析、意见、文书及指导,均为建议性质,不构成对案件结果、裁判走向或任何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是否采纳相关建议、以及据此实施的具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签署文件、对外披露、进行和解等),均由您自主决策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与风险。

4.3 不保证特定结果 法律事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受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裁判者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平台运营方及合作律所均不对任何案件或事务的处理结果作出保证。

4.4 L3 律师服务的特别说明 L3 律师服务由合作律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执业规范提供,合作律所与执业律师在其服务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的执业责任。就 L3 服务,本条第 4.1 款关于"AI不构成法律意见"的免责不适用于律师本人出具的专业意见;但律师意见同样系基于您所提供材料与信息作出的专业判断,最终决策与执行仍由您自行负责。 本款不免除合作律所依法应负的执业责任(详见第六条及第十一条)。

4.5 时效性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裁判规则可能随时变化,平台内容可能未能及时更新。您应注意核对相关规定的现行有效性。

第五条 AI服务特别条款(L1/L2)

5.1 内容标识 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平台对 AI 生成或合成的文本、文件等内容进行显式与隐式标识。您不得删除、篡改、伪造、隐匿上述标识,亦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

5.2 使用限制与禁止行为 您承诺不利用 AI 服务从事下列行为:

(1)生成、制作、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2)生成虚假信息、伪造证据、伪造文书或冒用他人身份;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或其他合法权益;

(4)以违法或不正当方式攻击、干扰、破坏平台系统或数据,或对平台进行逆向工程、爬取、批量复制;

(5)将 AI 服务用于任何违法犯罪目的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5.3 核验义务 您理解人工智能输出存在固有局限,对于 AI 生成内容中援引的法律条文、案例、数据、事实,您有义务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士进行核验后方可使用。

5.4 输入信息合法性 您应对您向 AI 服务提交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确保您有权提交该等信息。因您提交的信息虚假、违法或侵犯他人权益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第六条 律师服务特别条款(L3)

6.1 律师推荐与委托关系的建立

(1)在咨询阶段,平台可基于您提供的案件信息,通过算法向您推荐一名或多名入驻本平台的执业律师。推荐主要依据案件类型与律师专业领域的匹配,仅供您参考;您有权自主选择或拒绝推荐结果,亦可自行另选律师。

(2)当您选择某位律师并支付相应 L3 服务费用时,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该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合作律所")的《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条款,您与该合作律所之间就律师服务的委托关系依法以电子形式成立。请您在支付前务必完整阅读该《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3)委托关系成立后,由合作律所依法指派您所选择或被推荐的律师为您提供服务。因利益冲突、律师档期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由该律师承办的,合作律所可另行指派适格律师,或经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费用。

(4)平台运营方在上述过程中仅提供信息撮合与技术支持,不是该委托关系的当事人,亦不参与律师服务的具体提供。

6.2 律师执业责任 合作律所及其执业律师依法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承担执业责任,并依规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如有)。该等责任的承担主体为合作律所,与平台运营方相互独立。

6.3 利益冲突核查 合作律所将依法进行利益冲突核查。若在委托关系成立后发现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依法不得承办的情形,合作律所应及时告知并不予承办,已收取的相应服务费用予以退还(《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4 保密义务 合作律所及执业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依法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与平台运营方依《隐私政策》承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行不悖。

6.5 服务范围限定 L3 服务严格限于《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约定范围的事项,需另行协商。

6.6 平台运营方的角色 在 L3 服务中,平台运营方仅就撮合、技术支持、信息传递、代收代付等辅助事务承担相应责任,不对合作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及结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账户注册、实名与安全

7.1 本平台仅向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服务。您注册即表示并保证您符合上述条件。我们有权要求您提供年龄或资格证明;一经发现注册用户为未成年人,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其账户并停止提供服务。

7.2 您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并依法完成实名认证(基于网络安全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7.3 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对账户项下的全部行为负责。账户发生异常或遭盗用的,应及时通知平台。

7.4 账户仅供您本人使用,未经平台同意不得转让、出借或与他人共享。

第八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8.1 您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使用相应服务,并就付费服务获得相应的服务内容。

8.2 您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不得从事第五条第 5.2 款所列禁止行为及其他损害平台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8.3 您应对自己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给平台运营方、合作律所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费用、支付与退款

9.1 L1 服务免费提供。L2、L3 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平台届时公示的价格为准。

9.2 您应通过平台指定渠道支付费用。L3 律师服务费用的归属、结算及开票,按平台运营方与合作律所之间的安排及《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执行。

9.3 退款规则以平台公示的《付费与退款规则》为准。鉴于 AI 服务(L2)一经生成即已实际提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平台另有承诺外,已生成内容的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L3 律师服务的退费按《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约定处理。

9.4 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网络、设备等费用。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 平台的软件、界面、文字、图形、商标、算法、数据库及其他构成要素的知识产权,归平台运营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许可,您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或传播。

10.2 您对自己上传、提交的原创信息及材料享有相应权利,并授予平台运营方为提供服务之必要而进行存储、处理、生成的有限许可。

10.3 关于 AI 生成内容的权属,以平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您对依法可由您使用的生成内容,可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但应遵守第 5.1 款的标识要求。

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核心条款,请重点阅读)

11.1 平台运营方将以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手段维护服务的可用性与安全性,但不保证服务绝对不中断、无错误、无延迟,亦不保证 AI 输出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用性。

11.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您使用 L1、L2 AI 服务(含依据 AI 生成内容作出决策或采取行动)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平台运营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平台运营方的累计赔偿责任以您就该项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

11.3 L3 律师服务的责任由合作律所依法独立承担,平台运营方不对律师服务的内容、质量与结果承担责任。

11.4 平台运营方不对下列情形承担责任:(1) 因不可抗力、网络故障、第三方服务(含第三方大模型服务商、云服务商、支付机构)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问题;(2) 因您自身原因(如提供信息不实、操作不当、未履行核验义务、账户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3) 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造成的损失。

11.5 本条对平台运营方责任的限制,不适用于因平台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人身损害,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免除的情形。

第十二条 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

12.1 平台运营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规则见《隐私政策》。

12.2 您理解并同意:为实现 AI 服务功能,您提交的信息可能被传输至第三方大模型服务商进行处理;当您支付 L3 服务费用时,为使签约律师继续为您提供服务,您的相关咨询信息将被共享给合作律所;为改进服务并发展人工智能等技术,您的咨询信息经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可能被用于研究与模型优化。相关处理的目的、方式及您的权利详见《隐私政策》,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单独征得您的同意。

第十三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与终止

13.1 平台运营方可基于运营、技术、合规等原因,对服务进行变更、暂停或终止,并以合理方式提前通知(紧急情况除外)。

13.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平台运营方可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1) 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2) 监管要求或法律法规变化;(3) 您申请注销账户。

13.3 服务终止后,平台运营方将依《隐私政策》及法律法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数据。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14.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3 就 L3 律师服务产生的争议,按《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5.2 平台运营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的,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5.3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条款的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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